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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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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壹仟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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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25年1月24日起,所有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应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该等申请。
  2、自2025年2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公告前的业务状态,即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
  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
  提示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1月2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月22日起对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本次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05914。另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3265。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60%/年。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7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大于7日(含7日)但少于30日(不含30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0.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大于30日(含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投资范围删除了中小板,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表述。这些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5年1月22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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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二: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银行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1月22日起新增委托江苏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江苏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江苏银行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葛仁余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820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C类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A类及C类份额首次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最低限额均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注:就赎回费及归入基金资产比例而言,1年指365日,1个月指30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
  注:本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C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自2025年1月22日起,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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