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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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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9,24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59,24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50,000股,并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709,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90,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59,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2月5日上市流通(因2025年1月3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锁定期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59,24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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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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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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