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的原因系本年度大力开展影视剧制作业务,全年影视业务收入约2.1亿元。 (二)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变动较大的原因为2023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因资产置出产生的收益10,040.36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2024年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