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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5(临)-10 |
|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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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银行。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9,931,229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2、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9,288,300股质押给银行,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上市公司”、“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成投资”)与股东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知,获悉昱成投资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质押给银行,鑫远股份将其所持有的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公司直接控股股东)100%股权质押给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昱成投资股份质押情况 ■ (2)鑫远股份股权质押情况 鑫远股份于2025年1月16日将其所持有的新盛投资100%股权质押给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质押到期日为质押登记解除之日,质押用途为债务担保。新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为39,931,229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昱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9,219,529股,其中昱成投资持有9,288,300股,新盛投资持有39,931,229股。 二、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除本次质押外,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无其他质押情形,亦不存在未来半年内或一年内到期的情况。 3、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预计不会产生影响。 5、股东昱成投资的基本情况 (1)昱成投资的基本情况 ■ (2)昱成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2024年9月末昱成投资各类借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末,昱成投资各类借款总余额为0元。昱成投资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间接控股股东鑫远股份的基本情况 (1)鑫远股份的基本情况 ■ (2)鑫远股份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2024年9月末鑫远股份各类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 鑫远股份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2024年9月末,鑫远股份总资产243,111.99万元、资产负债率53.26%、借款总余额109,216.50万元,鑫远股份自身资金实力较强,不存在偿债风险。 7、昱成投资与鑫远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的用途为鑫远股份支付收购新盛投资股权并购款,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昱成投资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系为鑫远股份的借款提供担保,鑫远股份高比例质押股权的原因系自身资金需求。鑫远股份本次融资资金的60%主要由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25%由鑫远股份持有的新盛投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率不超过13%;15%由昱成投资持有的兰州黄河5%的股份质押担保,质押率不超过60%。目前对于融资资金都有较高比例的担保覆盖率,担保品价值远高于融资金额,暂不需追加担保。上述质押仅作为担保措施,目前昱成投资所质押的股份及鑫远股份所质押的股权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均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与披露程序,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进行质押的情况说明》。 2、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函》。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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