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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晶科”或“目标公司”,现已更名为“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和2023年6月15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产基金、董仕宏、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阳绿能科技”或“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2024年2月26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亿元,新疆晶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2024年7月3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交易最新进展情况
  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第二期部分股权转让款3.9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仕阳绿能科技协商,敦促其及时履行剩余付款义务。公司已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对仕阳绿能科技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为6-12个月,计提比例为5.00%,坏账准备为5,530.00万元,对应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5,530.00万元,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30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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