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红伟先生主持。本次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斌、赵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