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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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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暨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暨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7453848380
  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注册资本:66,507.8903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03-1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实现本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署了《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销售)》(以下简称“销售框架协议”)及《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采购)》(以下简称“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约定,2025会计年度,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宁德时代(含其附属公司及其参股30%以上公司,下同)间交易金额上限将不得超过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不时披露的金额。
  公司预计2025年与宁德时代将发生不超过70亿元的销售交易和不超过13.2亿元的采购交易。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报告、年度审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订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6,7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序。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各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5月18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信息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2、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2)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36天和38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已经对其投资风险进行了严格的事前评估,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使用额度未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00%,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7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2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41%。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2、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91.44万元至﹣59,470.03万元;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551.78万元至﹣64,470.85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691.44万元至﹣59,470.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减少。
  2、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551.78万元至﹣64,470.85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83,060.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332.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987.25万元。
  (二)每股收益:-2.1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4年度,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需关系格局发生变化,锂电池材料产业链在行业底部区间持续运行,磷酸铁锂产品价格较2023年有较大幅度调整,叠加部分产品的存货跌价损失以及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等事项影响,外加公司因计提港股上市费用和少数股东金融负债等原因产生了较大金额非经常性损益,尽管公司通过坚持产品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寻求出海机遇、贯彻降本增效理念等减亏举措,仍在短期内难以扭转局势,导致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预亏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业绩预亏没有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内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 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计提减值准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4,004.25万元至16,485.85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一)商誉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文件要求,公司对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等资产组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综合考虑资产组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等因素,初步判断商誉存在减值迹象,2024年度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6,772.41 万元至8,277.39万元。
  (二)应收款项
  2024年度拟转回的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约为2,881.16万元至3,18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所致。
  (三)存货
  2024年度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约为15,645.48万元至17,29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行情变化所致。
  (四)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如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表明存在资产减值迹象,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初步测算2024年度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00.00万元至1,900.00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减值事项预计将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4,004.25万元至16,485.8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拟计提的减值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目前减值测试工作尚未完成,最终计提金额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待计提金额确定后尚需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实现本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署了《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销售)》(以下简称“销售框架协议”)及《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采购)》(以下简称“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约定,2025会计年度,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宁德时代(含其附属公司及其参股30%以上公司,下同)间交易金额上限将不得超过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不时披露的金额。
  公司预计2025年与宁德时代将发生不超过70亿元的销售交易和不超过13.2亿元的采购交易。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报告、年度审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订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与宁德时代进行的关连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行为,关连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关连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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