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订单类型:销售订单 ● 订单金额:订单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982亿元(按照欧元对人民币汇率7.54计算) ● 订单生效条件:收到客户正式采购订单(Purchase Order)生效 ● 订单履行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至采购订单义务履行完成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AUTOROBOT-STREFA” Spó?ka z ograniczona odpowied zialno?cia(以下简称“Autorobot” )获得的销售订单,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订单条款中已经对订单金额、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订单双方均有履约能力。项目收入会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分年度在订单履行期间确认,预计对公司2025年至2028年度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 风险提示: 1、订单双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在订单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订单变更、中止、终止或不可抗力等风险,导致订单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订单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订单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Autorobot近日收到客户关于汽车产线建设的采购订单折合人民币约1.0982亿元(按照欧元对人民币汇率7.54计算)。 本订单为Autorobot日常经营性订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订单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订单相对方的保密要求,本次具体交易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根据《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填制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事项审批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订单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订单标的情况 订单标的为提供汽车产线建设 (二)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单位名称:客户A 2、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订单相对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3、客户A 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客户A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日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订单主要条款 1、订单双方 甲方:客户A 乙方:Autorobot 2、订单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982亿元(按照欧元对人民币汇率7.54计算) 3、协议期限:2025-2028年 4、订单对建设内容、费用及结付方式、产品质量及责任、知识产权、双方权利与义务、保密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四、订单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为公司承接客户A的重大订单,该订单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订单条款中已经对订单金额、结算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订单双方均有履约能力。项目收入会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分年度在订单履行期间确认,预计对公司2025年至2028年度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订单履行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确认,以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2、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3、公司不会因履行订单对客户A形成业务依赖。 五、订单履行的风险分析 1、订单双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在订单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订单变更、中止、终止或不可抗力等风险,导致订单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订单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订单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