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A11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刘承通,独立董事邓子新、綦好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荆保坤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对公司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第1-5、8项公司关联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刘昱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