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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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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0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张新芳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张新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
  ● 报备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0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江电”)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通知,江苏江电的法定代表人由“金志健”变更为“蔡维锋”,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变更后,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083154688D
  名称:江苏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兴化市新垛镇工业园区创业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蔡维锋
  注册资本:2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输电线路铁塔、通信微波塔、钢管杆塔、其他钢结构件、电力金具、紧固件、桥梁构架、路灯杆、高速公路安全护栏、立柱、标志杆、电气化铁路钢结构制品加工、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金属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输电线路铁塔、通信微波塔及其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 报备文件
  江苏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0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李明东先生、李京霖先生、蔡维锋先生、黄镔先生、付永领先生、张海霞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智、丁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0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李明东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逐项表决,选举以下董事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选举李明东先生、刘锋先生、张春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明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张海霞女士、雷志卫先生、李京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海霞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选举雷志卫先生、杜少牧先生、刘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雷志卫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选举杜少牧先生、张海霞女士、李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杜少牧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逐项表决,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一)聘任张春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聘任蔡维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董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聘任朱贵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聘任朱芳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意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春晖、蔡维锋、董萍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朱芳莹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同意聘任朱芳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新芳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0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李明东先生、副董事长刘锋先生、董事李京霖先生、董事张春晖先生、董事蔡维锋先生、董事董萍女士、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独立董事杜少牧先生、独立董事雷志卫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李明东先生、刘锋先生、张春晖先生,其中李明东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张海霞女士、雷志卫先生、李京霖先生,其中张海霞女士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雷志卫先生、杜少牧先生、刘锋先生,其中雷志卫先生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杜少牧先生、张海霞女士、李明东先生,其中杜少牧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张新芳先生、监事郑云仁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史晓丽女士。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情况
  聘任张春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聘任蔡维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董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贵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芳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张新芳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
  李明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建龙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津西钢铁集团副总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荣获中国杰出管理人才、河北省优秀企业管理者、河北省企业改革模范、河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河北省“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李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刘锋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第十一织布厂职员,胶州锋华加油站经理,胶州路通工程公司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名誉董事长、战略顾问。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华电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汇金通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76303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李京霖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开大学出版社实习编辑,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部长助理,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津西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京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春晖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青岛津西汇金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张春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蔡维锋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员工、H型钢设备科科长、机动部部长助理,东方绿源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蔡维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萍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青岛汇金通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HUIJINTONG POWER EQUIPMENT(SINGAPORE) PTE. LTD.董事。董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5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海霞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教授,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商学院副教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杜少牧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年鉴社社长,美国邦吉公司中国公司顾问,厦门源昌集团公司高级顾问。现任成都文趣星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润生农村发展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杜少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雷志卫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金融专业博士,伦敦政经学院访问学者,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金融研究所科员、科长、行长办公室副主任、调查统计处副处长、负责人、行长办公室主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行长助理,中信银行总行行长助理,中国平安集团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副行长兼西区事业部总经理,华融湘江银行总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融(香港)国际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华融(前海) 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研究生指导老师十余年。现任深圳汇盈嘉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雷志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新芳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科员、监察室主任、审计监察部部长,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津西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监察部部长,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汇金通智运物流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津西汇金通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新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郑云仁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操作工、车间主任。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郑云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史晓丽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技术部部长。史晓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刘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青力熔炼设备有限公司职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朱贵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诸城车辆厂财务科长,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青岛融逸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贵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朱芳莹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朱芳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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