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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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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 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9,070万元。
  ●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 -42,797.69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9,070万元,与上年同期(上年同期为917.87万元)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 -42,797.69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6,689.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7.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351.90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
  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均受到上游汽车产业变革加速、传统燃油车市场收缩等压力,其中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板块受到物流细分领域竞争格局加剧,上游汽车产业客户汽车零部件物流配送服务需求量下降、线路调整切换等不利因素影响,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承压明显;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板块受到主要客户整车产销量下降导致动力件产品、车身件产品业务需求量减少,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均有所下降;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板块面临传统汽车经销商体系转变、整合加速、竞争格局等变革使得汽车销售进销倒挂,汽车销售盈利能力下降,利润也相应下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与业务相关的政府补助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预计金额约 3,727.69 万元,比上年同期(18,269.77万元)减少14,542.08万元。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 江西中路451号房屋征收补偿款27,087,814元及其相应计息费 242,285.45 元,其中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原上海市联运总公司)(以下简称:“联运公司”)实际取得江西中路451号房屋征收补偿款 26,797,644.78 元,需支付给市场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提前解约清退费用532,454.67元。
  ● 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补偿款101,259,895元及其相应计息费为 905,713.51 元,其中公司及联运公司实际取得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补偿款 99,697,727.82 元,需支付给市场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提前解约清退费用2,467,880.69元。
  ●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实际取得的上述两处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 126,495,372.60 元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预计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约 119,358,617.61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房屋征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3】4号),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其它相关材料:(一)江西中路451号房屋征收补偿款27,087,814元及其相应计息费242,285.45元,其中:公司实际取得征收补偿款22,755,410元及其相应计息费203,534.50元;联运公司实际取得征收补偿款3,799,949.33元及其相应计息费38,750.95元;需支付给市场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提前解约清退费用为532,454.67元,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直接支付给被清退对象。(二)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补偿款101,259,895元及其相应计息费905,713.51元,其中:公司实际取得征收补偿款88,820,420元及其相应计息费794,449.32元;联运公司实际取得征收补偿款9,971,594.31元及其相应计息费111,264.19元;需支付给市场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提前解约清退费用为2,467,880.69元,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直接支付给被清退对象。
  二、评估情况
  经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征收房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价值时点为2023年12月15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1月16日,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黄浦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原上海市联运总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约各方主体
  甲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黄浦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原上海市联运总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征收房屋
  房屋坐落于江西中路451号,房屋类型:居改非,房屋性质:公房,房屋用途:营业,建筑面积218.52平方米
  房屋坐落于香港路130号,房屋类型:仓库堆栈,房屋性质:公房,房屋用途:营业,建筑面积982.22平方米
  3、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4、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租赁关系
  依照市场租赁关系出租的,企事业单位自行处理市场租赁关系,补偿协议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搬场补贴、装饰装修补贴可以用于房屋租赁关系的处理。
  5、款项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搬离原址9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款项。
  6、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规定比例,本协议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为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规定比例。目前该《征收补偿协议》已生效。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实际取得的上述两处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126,495,372.60元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预计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约119,358,617.61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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