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03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
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以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2023-70”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民生证券-西藏天路1-5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181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民生证券-西藏天路 1-5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非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可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各期存量余额合计0亿元。首期发行应当自本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函自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民生证券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民生证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三、民生证券应当在完成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