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STS VOF(以下简称“STS”)签署了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此艘FPSO建造完成后将部署在苏里南油田。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及建造工作,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5-10亿元,由固定价格部分加当前预估的可变工作量核算金额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合同结束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算后得出的金额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2025年1月生效。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上述合同的签订将有力保障本公司工作量,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 特别风险提示:该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政策、市场、天气等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相对较小。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STS”签署了FPSO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具体信息如下: FPSO上部模块建造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及建造工作。此艘FPSO建造完成后将部署在苏里南油田。 (二)合同及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为“STS”,“STS”是一家注册在荷兰的公司,由SBM Offshore (以下简称“SBM”)的全资子公司与Technip Energies (以下简称“T.EN”)的全资子公司共同持有。 “STS”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STS VOF 企业注册号:95200681 企业地址:Evert van de Beekstraat,1118CL,Schiphol,The Netherlands 主要业务:为海上能源行业提供浮式生产解决方案,以及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船(FPSO)的设计、供应、安装、运营和使用期限拓展。 公司曾与“SBM”及“T.EN”分别在FPSO和LNG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完成国际知名项目。除上述合作,以及本次签署的合同外,公司与“SBM”和“T.EN”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及建造工作。 2、生效日期:2025年1月,计划于2027年1月完工。 3、该项目的交货方式为FOB(公司码头船上交货)。 4、合同金额:人民币7.5-10亿元,合同金额由固定价格部分加当前预估的可变工作量核算金额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合同结束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算后得出的金额为准。 5、付款方式:按实际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的节点付款。 6、施工地点:模块建造将在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完成。 7、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约完成。 8、适用法律: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 9、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失败提起仲裁。仲裁地为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使用新加坡国际仲裁规则,语言为英文。 10、其他重要条款或风险条款:延迟违约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10%。 11、是否涉及担保:不涉及。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SBM”在中国首个建立合作关系的上部模块建造场地,公司为其交付了首个完全由国内完成船体、上部模块建造以及总装全链条服务的FPSO项目FPSO SEPETIBA。公司与“T.EN”合作执行了诸多海洋工程领域的建造项目,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FPSO项目的执行,将进一步加深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为后续业务开展夯实基础。上述合同的签订将有力保障本公司工作量,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重大依赖。公司将不断的拓展海外市场,争取更多优质订单,持续提升公司业绩。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政策、市场、天气等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相对较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