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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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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7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际表决1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阳杰先生任公司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阳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下属企业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一)同意向下属24家全资企业提供286,095万元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偿还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营周转。 (二)同意向下属12家控股企业提供44,950万元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偿还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营周转。 (三)授权董事长批准向新设或并购控股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内部借款,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ERP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钢质管网折旧年限调整涉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简 历 阳杰,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市接待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处长、调研员、处长,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2025年1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折旧费用8,073万元,增加2025年度利润总额8,073万元(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025年1月15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ERP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钢质管网折旧年限调整涉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行业标准文件,燃气钢质管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公司目前执行的钢质管网折旧年限为20年,已不能合理反映钢质管网实际使用状况。同时,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折旧政策,将钢质管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为30年。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ERP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钢质管网折旧年限调整涉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钢质管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行业标准文件,燃气钢质管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公司目前执行的钢质管网折旧年限为20年,已不能合理反映钢质管网实际使用状况。同时,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折旧政策,将钢质管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为30年。自2025年1月1日起变更钢质管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相关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钢质管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折旧费用8,073万元,增加2025年度利润总额8,073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近三年的影响 经测算,假设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即2022年至2024年)公司运用该会计估计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行业标准文件,且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折旧政策,对钢质管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涉及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表决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ERP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涉及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7日 至2025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邮编:518049 电话,0755-83601139,传真:0755-88660880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箱:xgq@szgas.com.cn (三)登记时间 2025年1月24日及2025年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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