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富国基金
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国基金”或“本公司”)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富国基金及富国基金员工名义,通过QQ群邀请投资者下载聊天软件后进一步诱导投资者下载假冒APP“FUGOPRO”进行非法资金诈骗。
  为此本公司特发布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法定名称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唯一APP为“富国富钱包”。微信公众号为:富国基金(微信号:fuguo1999);富国基金微管家(微信号:FullgoalWeFund);本公司客服热线为:95105686,4008880688。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获取本公司提供的相关资讯。
  二、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公司运营情况稳定良好,本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向客户提供资讯信息,“FUGOPRO”非本公司运营的APP。
  三、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本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
  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或4008880688进行咨询。
  四、敬请投资者注意辨别真伪,对非法活动保持警惕,保护自身隐私和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的形式运作。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2年后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2年后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0日的10个工作日。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或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相应顺延。具体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25年2月11日将进入第五个封闭期。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的开放日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0日。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暂停或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单笔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20,000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4.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缴纳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5.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于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的份额的投资人(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6.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在本次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请详见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2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公 告
  为更好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高本基金的估值精度、修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支付频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一、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变更为“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将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支付频率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调整为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三、根据提高本基金估值精度及销售服务费支付频率的调整事项,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修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表。
  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需要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事项自2025年1月20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将按新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保留位数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申请,并按新的约定支付销售服务费。
  四、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上述调整而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特此公告。
  附件:
  1、《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
  《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
  
  关于富国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相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2023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富国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富国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设置了可申购份额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总份额上限为5亿份。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含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业务过程中,当日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总份额接近或达到5亿份的,基金将暂停申购并及时公告,后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T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份额不超过5亿份,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T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份额超过5亿份,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5亿份-T日各类基金份额总和+T 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赎回申请的确认份额(如有))/∑(T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对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1月14日,本基金当日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总份额已超过5亿份,本公司对2025年1月14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有效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28.75843%。
  未予确认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本基金开放申购,为保证本基金总份额上限为5亿份,对于2025年1月14日之后的有效申购申请本公司仍有可能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陆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关于富国纳斯达克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富国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扩位简称:纳指ETF富国;产品代码:51387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截至2025年1月15日11:30,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午间收盘价为1.488元,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4.86%,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在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