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基金”)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84,83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3,9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30,9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5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国华基金出具的《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13日,国华基金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如下: 一、国华基金减持情况 1.国华基金减持股份情况 ■ 2.国华基金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次减持前后“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目前股本 155,393,727 股计算得出; (2)上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华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