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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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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3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济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2025年1月1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2025年1月1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如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详见2025年1月1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有关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65,1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2,396,5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中国”)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22,723,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将原计划投入“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原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本议案经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进行变更,其中38,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新型电力系统环保电缆项目”;28,240.91万元变更转投用于“特高压复合绝缘子及避雷器研发生产一期项目”;40,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本议案经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将“高性能绝缘薄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增益光伏组件用反光膜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变更为“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和“超耐候聚偏氟乙烯(PVDF)薄膜及其增益背板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结项;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3,516.21万元(不含永久补流资金),尚余募集资金155,565.68万元(含银行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0,565.68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0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高盛中国作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有关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25-006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动态跟踪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并于每个报告期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地预估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整体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和理财收益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项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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