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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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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同宁波科尔康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姚成志先生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同宁波科尔康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姚成志先生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上表中的“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均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宁波科尔康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MA2AG86M7T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5日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楼〈14-2〉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楼〈14-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梁晓辉 注册资本:5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究开发、分析监测;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药品生产(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药品经营(需要凭许可证经营的,在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KRKA,D.D.,NOVO MESTO认缴出资3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60%,公司认缴出资21,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4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4,732.92万元,净资产50,854.29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706.90万元,净利润496.4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科尔康美诺华4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姚成志先生任科尔康美诺华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科尔康美诺华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科尔康美诺华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公司认为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实施,具备良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科尔康美诺华提供制剂加工生产(CMO)和技术转移、注册服务等,并向其销售部分原料药等产品/商品。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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