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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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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0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5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监事宋立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选举王谨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谨女士,法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法律部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法律部副总经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谨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0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郭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具体如下:
  选举陈炎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选举冯强先生、高文宝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陈炎顺
  委员:冯强、高文宝、王锡平
  2、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主任:张新民
  委员:唐守廉、郭禾、王茤祥、叶枫
  3、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郭禾
  委员:郭川、唐守廉、张新民、王茤祥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
  1、聘任陈炎顺先生为首席战略规划师;
  2、聘任冯强先生为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CEO);
  3、聘任王锡平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首席运营官(COO);
  4、聘任冯莉琼女士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
  5、聘任杨晓萍女士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6、聘任刘志强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7、聘任刘竞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8、聘任贠向南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9、聘任姜幸群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0、聘任齐铮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1、聘任郭华平先生为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
  12、聘任岳占秋先生为高级副总裁、首席审计官;
  13、聘任郭红女士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罗文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炎顺先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首席战略规划师,京东方光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理事长,2020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2021年荣膺《中国新闻周刊》年度经济人物,2024年获评“David Sarnoff产业成就奖”。
  陈炎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强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工程师。1998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科技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健康服务事业群 Co-CEO,智慧医工业务董事长兼 CEO,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人事官,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CEO),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975,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文宝先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3年加入公司。曾任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技术科长、部长、技术副总监、常务副总经理,TPC SBU总经理,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祥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等职务。
  高文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860,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锡平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历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显示事业Co-CEO、首席采购官、中台负责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等职务。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首席运营官(COO),兼任新材料业务CEO,北京京东方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锡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52,4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莉琼女士,大学本科,公司律师。曾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公司法务部部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冯莉琼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360,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晓萍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集团会计税务中心中心长、预算中心中心长、VCFO。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杨晓萍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42,3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志强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指挥,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首席产品官、首席技术官、技术与产品中台负责人。
  刘志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47,5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竞先生,硕士,曾任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指挥、总经理,集团首席变革与IT管理官组织副负责人,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中台计划与运营中台负责人,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前台副负责人等。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前台负责人。
  刘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25,92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贠向南先生,大学本科,曾任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变革与IT管理官组织副负责人、集团业绩管理中心副负责人等。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中台负责人。
  贠向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518,5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幸群先生,博士,曾任京东方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智慧系统事业首席技术官、物联网解决方案事业首席技术官等职务。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联席首席技术官、智能物联首席技术官。
  姜幸群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24,2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齐铮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主任、集团联席首席战略官等职务。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首席战略官,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齐铮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41,6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华平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 798 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吉乐电子集团党委副书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北京京电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工会负责人。
  郭华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岳占秋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动力事业部财务科科长、总会计师,北京华民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VCFO、首席信息官、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审计官,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岳占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553,44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红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公司显示器件与物联网创新业务MNT SBU营业部部长、副总经理,市场与战略企划中心长、集团市场洞察中心长,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
  现任公司副总裁、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
  郭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28,5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红女士的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电子信箱:guohong@boe.com.cn
  罗文捷先生,硕士。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投资者关系科副科长、资本市场研究科副科长、股证事务部部长。已于2016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室中心长。
  罗文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股权激励期权184,470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文捷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电子信箱:luowenjie@boe.com.cn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0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公司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选举徐阳平先生、燕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徐阳平先生、燕军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徐阳平先生,民商法法学硕士。曾任公司法务部副部长、部长,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律师,集团法务中心中心长,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合肥京东方瑞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徐阳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燕军先生,本科毕业,曾任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主席,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集团党群/企业文化中心副中心长。
  燕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0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及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由37,652,529,195股减少至37,645,016,203股,注册资本由37,652,529,195元减少至37,645,016,203元。同时,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0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06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0,183,259,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6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东45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946,810,49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3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东10人,其中1名A股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B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5,888,643,3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82%;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东35人),代表股份数量58,167,14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4,261人,代表股份4,236,448,5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25%。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其中,陈炎顺先生、冯强先生、高文宝先生、王锡平先生、叶枫先生、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其中,王谨女士、燕军先生、徐阳平先生、滕蛟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4.00、非独立董事选举:
  4.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炎顺先生
  4.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强先生
  4.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文宝先生
  4.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锡平先生
  4.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川先生
  4.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枫先生
  4.0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春燕女士
  5.00、独立董事选举:
  5.01、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守廉先生
  5.0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新民先生
  5.03、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禾先生
  5.04、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茤祥先生
  6.00、监事选举:
  6.01、监事候选人王谨女士
  6.02、监事候选人宋立功先生
  6.03、监事候选人魏双来先生
  其中,提案4.00、提案5.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1.00、提案2.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提案4.00、提案5.00、提案6.00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各提案中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的合计数与100%存在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提案1.00、提案2.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提案5.00、提案6.00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全部候选人当选,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李梦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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