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4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微公司”)拟在成都市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具体名称以届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建设研发及生产基地暨西南总部项目。 ● 2025年至2030年期间,项目总投资约30.5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技术风险,项目公司核心技术研发难度大,可能导致研发进度延迟。 2、市场风险,半导体市场需求波动或竞争加剧,可能影响销售目标的实现。 3、政策风险,政策变化可能对项目公司的土地供给及支持等政策产生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项目规模较大,需有效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和投产。 公司将强化技术团队建设,加强市场调研,保持与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并优化项目管理流程,降低潜在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成都市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成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届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建设研发及生产基地暨西南总部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扩展集成电路设备业务范围,增强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2025年至2030年期间,项目总投资约30.5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微半导体设备(成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志尧 成立时间:2025年2月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中微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中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合顺路2号IC设计产业园2栋2单元609 经营范围:研发、组装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其他微观加工设备及环保设备,包括配套设备和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项目公司的情况以届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公司将在高新区建设研发中心、生产制造基地、办公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配备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和高精度检测设备,满足量产需求。项目公司将积极推动公司上下游供应链企业落户成都高新区,推动形成半导体高端装备产业链集群。 项目公司将面向高端逻辑及存储芯片,开展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原子层沉积设备及其他关键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工作。项目公司将在设立后,加强与成都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合作,通过联合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等形式,推动产学研一体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三)投资项目用地及建设规模 项目公司用地约50亩,建设包含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配套设施。 (四)投资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项目公司预计到2030年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助力区域性半导体产业链的升级。 三、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项目公司成功落地,中微公司将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有关投资落地的投资协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致力于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基础设施保障。 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总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约30.5亿元。 2、土地使用 项目用地约50亩,土地使用年限50年。 3、项目进度 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2027年投入生产。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增强研发能力和扩大产能,公司将在高端半导体设备领域进一步巩固优势地位。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的整体营业收入,对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形成有力支撑。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项目公司核心技术研发难度大,可能导致研发进度延迟。 2、市场风险,半导体市场需求波动或竞争加剧,可能影响销售目标的实现。 3、政策风险,政策变化可能对项目公司的土地供给及支持等政策产生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项目规模较大,需有效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和投产。 公司将强化技术团队建设,加强市场调研,保持与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并优化项目管理流程,降低潜在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志尧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晓宇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4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琦、陈必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层研究,结合任职履历、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的领导及参与情况等因素,新增认定张凯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张凯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学士。1998年至2000年,就职于上海光华仪表厂,担任电子系统研发工程师;2000年至2004年,就职于美国应用材料中国公司,历任客户服务工程师、CPI产品技术经理;2004年至2018年,就职于美国Veeco Instruments公司,历任中国区技术服务总经理、销售总监等职务;2018年加入中微公司,曾任MOCVD业务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副总裁兼平板设备产品部总经理,中微广州公司总经理。 二、变动前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3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尹志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尹志尧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召集人孙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委员的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选举邹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邹非女士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尹志尧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此外,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秘书的遴选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拟指定尹志尧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遴选和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丛海、陶珩、靳巨、陈伟文、何奕、姜银鑫为公司新一届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伟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尹志尧先生、丛海先生、陶珩先生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简历: 靳巨先生,1964年生,西安交通大学学士,日本东京大学博士。1998年至2000年,就职于美国ADE公司,历任首席技术专家和研发部门经理;2001年至2002年,担任美国光刻机公司Ultratech公司主任工程师;2004年至2009年,担任日本东京精密机械株式会社美国公司半导体前道设备总经理;2009年至2016年,创立美国Applied Electro-Optics Inc.,担任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2016年至2019年,担任以色列Orbotech公司资深商务及市场总监;2019年至2023年,担任美国Onto Innovation Inc.公司集团资深副总裁兼半导体检测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至今,担任中微公司资深副总裁,检测事业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靳巨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陈伟文先生,1967年生,厦门大学学士、美国阿拉巴马大学硕士。1996年至1999年,担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9年至2000年,担任可口可乐公司总部财务分析师;2000年至2005年,担任霍尼韦尔国际总部资深内审员及中国区飞机引擎分部财务总监;2006年至2007年,担任耶路全球中国国际运输财务总监;2007年至2008年,担任海王星辰连锁药店集团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担任盛大科技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担任阿特斯太阳能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2年至今,任中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截止公告披露日,陈伟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何奕先生,1968年生,苏州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城市大学工商行政管理硕士。二十多年人力资源从业经历,担任多家中外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包括康明斯中国地区人力资源总监、铁姆肯亚太区人力资源副总裁、福耀玻璃人力资源副总裁、均胜电子人力资源总监等;2023年9月,加入中微公司,担任集团副总裁,负责人力资源工作。截止公告披露日,何奕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姜银鑫先生,1977年生,南京理工大学学士,复旦大学硕士。1999年至2001年,就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东法务室,担任专利工程师;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台达电力电子研发中心,任专利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中微公司知识产权经理、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资深总监、法务及知识产权执行总监、法务及知识产权副总裁、集团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截止公告披露日,姜银鑫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胡潇先生,198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工学学士,法国佩皮尼昂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止公告披露日,胡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22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约90.65亿元,较2023年增加约28.02亿元,同比增长约44.73%。其中,2024年刻蚀设备销售约72.76亿元,同比增长约54.71%。LPCVD薄膜设备2024年实现首台销售,全年设备销售约1.56亿元。 ● 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显著加大研发力度,目前在研项目涵盖六类设备,超二十款新设备的开发。2024年全年公司研发投入24.50亿元,较2023年增长11.88亿元(增长约94.13%),研发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约为27.03%。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0亿元至14.3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0.89亿元至2.39亿元,同比增加约7.43%至20.0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约90.65亿元,较2023年增加约28.02亿元,同比增长约44.73%。其中,2024年刻蚀设备销售约72.76亿元,同比增长约54.71%;MOCVD设备销售约3.79亿元,同比下降约18.11%; LPCVD薄膜设备2024年实现首台销售,全年设备销售约1.56亿元。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亿元至17.0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86亿元至0.86亿元,同比减少约16.01%至4.81%。 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0亿元至14.3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0.89亿元至2.39亿元,同比增加约7.43%至20.02%。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64亿元。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1亿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计较上年同期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主营产品的刻蚀设备、薄膜设备是半导体前道关键核心设备,市场空间广阔,技术壁垒较高。公司的刻蚀设备及薄膜设备持续获得众多客户的认可,针对芯片制造中关键工艺的高端产品新增付运量及销售额显著提升。 公司始终强调技术创新并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目前在研项目涵盖六类设备,超二十款新设备的开发。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两年新开发的LPCVD薄膜设备和ALD薄膜设备,目前已有多款新型设备产品进入市场并获得重复性订单。其中,LPCVD薄膜设备累计出货量已突破100个反应台,其他多个关键薄膜沉积设备研发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公司EPI设备已顺利进入客户端量产验证阶段。 公司在Micro-LED和高端显示领域的MOCVD设备开发上取得了良好进展,并积极布局用于碳化硅和氮化镓基功率器件应用的市场。 公司在南昌约14万平方米的生产和研发基地、上海临港的约18万平方米的生产和研发基地已经投入使用,支持了公司产品付运及销售快速增长的达成。同时公司生产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产品成本、运营费用控制能力有效增强。 公司持续开发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推动供应链稳定、安全,设备交付率保持在较高水准,设备的及时交付也为公司销售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2.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2.86亿元至0.86亿元(减少约16.01%至4.81%)的主要原因:(1)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44.73%下,毛利较去年增长约9.78亿元;(2)由于市场及客户对中微开发多种新设备的需求急剧增长,2024年公司显著加大研发力度,为未来业务增长打基础。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约24.50亿元,较去年增长11.88亿元(增长约94.13%),2024年研发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约为27.03%。2024年研发费用14.15亿元,较去年增长约5.99亿元(增长约73.32%);(3)2023年公司出售了持有的部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产生税后净收益约4.06亿元,而2024年公司并无该项股权处置收益。 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0.89亿元至2.39亿元(增加约7.43%至20.02%)的主要原因:主要由于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44.73%下,毛利较去年增长约9.78亿元,以及2024年研发费用较去年增长约5.99亿元。 公司为客户和市场提供高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对标国际领先ESG水准,持续提升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水平。 2024年公司不断升华具有中微特色的公司体制和文化,持续践行和倡导“四个十大”的企业文化。2024年公司人均年化营业收入超过350万元,在国内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上海”)拟与刘晓宇、嘉兴富仁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仁衡”)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公司”)。 ● 智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刘晓宇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45%;中微上海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45%;富仁衡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10%。前述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智微公司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智微公司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后,还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申请,具体申请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智微公司设立后,因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受到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不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微上海拟与刘晓宇、富仁衡共同投资设立智微公司,智微公司设立后将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报办理管理人登记。 智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刘晓宇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45%;中微上海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45%;富仁衡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10%。 刘晓宇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富仁衡系由刘晓宇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刘晓宇、富仁衡系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亦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刘晓宇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富仁衡系由刘晓宇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刘晓宇、富仁衡系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刘晓宇 刘晓宇先生,浙江大学学士、复旦大学-BI挪威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2005年,担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战略市场部分析师;2005年加入中微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市场部资深经理、市场部总监、公共关系部资深总监、董事会办公室执行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 2、富仁衡 名称:嘉兴富仁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晓宇 成立时间:2024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MAE4XC6W9U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10室-19(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持有财产份额的情况:普通合伙人刘晓宇持有10%的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徐静持有90%的财产份额。 刘晓宇先生、富仁衡与公司之间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法定代表人:刘晓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佗路68号6幢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拟设立标的企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 ■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刘晓宇先生过去20多年先后任职于中芯国际和中微公司,在这两家领先的半导体企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建立了广泛的半导体行业联系,对半导体产业及资本市场有深入的理解。其在中微公司任职期间,负责中微公司的投资业务,参与项目30多个,涉及投资金额超过20亿元,投资案例包括拓荆科技(688072)、中芯国际(688981)、天岳先进(688234)、华虹公司(688347)、德龙激光(688170)、晶升股份(688478)、珂玛科技(301611)、先锋精科(688605)等,业绩卓越。与刘晓宇先生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和行业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协作。 2、富仁衡系由刘晓宇、徐静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中,刘晓宇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拟在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静系有限合伙人,其拟在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担任投资负责人。 徐静系浙江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硕士,曾任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厚德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2020年加入中微公司,目前任中微公司投资总监。其在过去任职期间,参与投资项目总计超过50个,涉及投资金额超过40亿元,在半导体产业、通信技术、TMT、互联网+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投资经验。 3、公司与半导体领域有着丰富投资经验的刘晓宇、徐静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够为未来开展投资项目提供价值研判,助力提升被投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刘晓宇和徐静将持续激励相关人员,增强对智微公司的归属感、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促进智微公司的稳定发展。 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财产份额。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相关指导意见及过往案例等,最终确定了公司拟与刘晓宇先生、富仁衡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 综上所述,公司与刘晓宇先生、富仁衡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均以1元/每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智微公司进行投资,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主体 ■ (二)股东会 智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三)执行董事 智微公司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刘晓宇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四)监事 智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富仁衡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五)利润分配 智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根据股东会的决议确定各股东的分配方式。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执行董事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6)个月内进行分配。 (六)违约责任 股东违反投资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因投资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股东有权向智微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生效 投资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司,有助于公司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能力。 本次投资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智微公司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智微公司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后,还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申请,具体申请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智微公司设立后,因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受到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不达到预期的风险。 八、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司,有助于公司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能力。本次投资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邹非、黄晨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戴时蕴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经成立。现选举邹非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