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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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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273,629,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5,971,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0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7,65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7,65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7,65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6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4%;反对25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关联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9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1%;反对25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6%;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17.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4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9%;反对270,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0%;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关联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72,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7%;反对270,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6%;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27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0%;反对1,03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9%;弃权3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1%;反对1,03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84%;弃权3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5%。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324,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5%;反
  对299,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53,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2%;反对299,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5、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325,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0%;反对29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54,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6%;反对29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3%;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青律师、毛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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