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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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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0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与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0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副董事长杨文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孙静波女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绩效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围绕公司五年战略规划、三年事业计划的战略总目标,以及股东方提出的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客户产量、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降价及降本增效措施等前提条件,编制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投资计划总额预计为84,567万元。 ■ 特别提示:上述投资计划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实物资产处置预算清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与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与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 本议案已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0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4日 至2025年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于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及2025年1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2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 1、关于选举刘洪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与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4项议案需要回避表决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第5项议案需要回避表决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电子邮件发送至 tengyf@faway.com, 联系电话:0431-85772860。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0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或“公司”)控股股东实施增持计划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2.73%增加至23.13%。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8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494,750元(不含税费),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5,000万元的50%。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91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2%。截至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2,392,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3%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股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指截至2025年1月13日股东的持股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 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 2.本次增持前,亚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9,20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自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以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平均增持价格上限不超过一汽富维最新披露的定期报告每股净资产值(如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权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如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息事项,不调整)。亚东投资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4年12月30日,亚东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27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499,501元(不含税费)。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0日,亚东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61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2,495,100 元(不含税费)。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金额实施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亚东投资《关于增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展的告知函》,亚东投资根据本次增持计划再次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9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00,149元(不含税费)。 截至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8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494,750元(不含税费),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5,000万元的50%。 截至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2,392,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3%的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亚东投资将继续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亚东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0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制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信息 ■ ■ ■ 说明: 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产品、劳务是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网络,采取统订分购形式,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金额的关联交易。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六、审议程序 1、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3年4月9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该协议条款自动延长,其协议范围涵盖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下属企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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