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诈骗案件的高发期。近期,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基金”)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招商基金、招商基金员工名义,建立会员群、体验群、交流群等,通过信源密信、微信、第三方APP等方式联系并诱导投资者,使用招商基金LOGO 以及“网上开户”、“建仓资金/操盘资金”、“大宗交易”、“预期收益”、“基金经办人/从业编号”、“安全提醒”、“名额限制”等表述诱骗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个人信息及银行卡信息、填写“招商基金CMFSFISF账户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担保协议、下载“CMFSFISF”APP等开展虚假投资理财,以此对投资者进行诈骗活动。不法分子的前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本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mfchina.com),另有微信公众号(可搜索“招商基金”或“CMF4008879555”,“招商基金量化投资”或“CMF-QID-2011”,以及“招商基金微讯”或“CMFUND”等)、“招商基金”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和“招商基金”手机客户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查询及信息发布等服务。本公司总部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层。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7-9555,客服电子邮箱为cmf@cmfchina.com。 二、本公司“招商基金APP”仅在官网(www.cmfchina.com)和各大官方应用市场发布,未在其他渠道发布,开发者为招商基金,请投资者关注,切勿未经核查通过其他非官方渠道下载或进行投资。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或官网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产品投资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招商基金名义等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服进行咨询。 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名义诱导投资者从事诈骗等非法活动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招商基金、本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关于暂停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月14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暂停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025年1月16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关于暂停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月14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暂停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025年1月16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关于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 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20580;基金简称: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ETF(QDII);证券简称:新兴亚洲;扩位证券简称:新兴亚洲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5年1月13日结束募集。根据《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约定,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截至2025年1月13日,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已超过本次募集规模上限人民币1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确认比例结果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关于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888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5年1月1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5年1月17日。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5年1月17日提前至2025年1月13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4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本公司将根据发售公告等文件对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公告 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20580,场内简称:新兴亚洲,扩位简称:新兴亚洲ETF)已于2025年1月13日提前结束募集。截至2025年1月13日,本基金网上现金、网下现金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已超过《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规定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10亿份(折合为金额10亿元人民币)。 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2025年1月13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48.600%。 对于现金认购的投资者: 现金认购确认份额=有效现金认购申请份额×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1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5年1月16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5年1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1月1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1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5年1月16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5年1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1月1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