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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星期一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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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2月19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十九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2月19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5年02月2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
  6.1.2场外代销机构
  中正达广(仅办理A类份额) 基煜基金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由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9年11月28日,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9年12月27日起,《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自转型为“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4、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3日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适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组织实施发售工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基金的财务顾问。
  本次网下询价及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基础设施基金询价、定价、认购等详细规则,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公布的《发售指引》。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的网下询价、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
  1、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披露的交易安排,基础设施项目的成本收益自交割审计基准日(即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归属于基础设施基金,在此之前归属于原始权益人。特别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以2024年9月30日作为模拟基准日,自模拟基准日(不含)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含)(以下称“损益调整期”)的基础设施项目成本收益归属于原始权益人。基于上述损益调整期成本收益归属安排及模拟基准日与交割审计基准日的差异,基础设施项目截至交割审计基准日的资产价值与截至招募说明书所载模拟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可能存在差异,特此提示如下:
  (1)根据本基金已披露的《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本基金2025年1-12月的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6,007.83万元;假设预计交割审计基准日1为2025年2月20日,按天数进行折算,2025年内,项目公司预测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0日可向原始权益人分配的未分配利润2金额为418.85万元,自预计交割审计基准日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归属于基金的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5,588.97万元。
  (2)上述损益的归属安排可能导致基础设施项目截至交割审计基准日的资产价值与截至招募说明书所载模拟基准日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存在差异。对此,经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及原始权益人协商确定,拟委托评估机构于基金成立后以交割审计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交割评估报告”),交割评估费用由原始权益人承担,并于《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若交割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低于截至模拟基准日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估值差异金额将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原始权益人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用于后续向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及其他合法合理用途;若交割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等于或高于截至模拟基准日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则不调整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仲量联行(北京)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出具的预评估报告,以预计交割审计基准日2025年2月2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预评估结果为11.07亿元,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上升400万元。上述预评估结果反映基础设施项目在目前市场环境背景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参考,未考虑于2025年1月6日至预评估时点2025年2月20日可能存在的项目及经营状况变动与市场变动的影响。除预评估报告假设另有说明外,预评估的相关假设前提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报告保持一致。预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估价结果进行转让,以交割审计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基础设施项目估值将以交割评估报告载明为准。
  2、本基金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负责组织。战略配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实施;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
  3、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本次询价区间为2.666元/份-2.948元/份,并将通过网下询价最终确定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
  4、询价时间:本次发售的询价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的9:00-15:00。
  5、网下发售对象:网下投资者指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网下询价。
  6、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询价采取拟认购价格与拟认购份额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当包含拟认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认购份额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在询价区间范围内进行报价,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报价应当包含每份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认购份额数量,且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认购价格不得超过3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份额数量上限为7,000万份。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参与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对应的拟认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认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
  参加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5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汇添富基金公募REITs发行平台(网址:https://reits.99fund.com)提交给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售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售、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基金网下发售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延迟发售安排:若本次认购价格超出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在基金份额认购首日(募集期首日)前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本基金发售期将相应延迟。
  8、限售期安排: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二、(四)限售期限”。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网下投资者认购及缴款:本次网下发售中,网下认购与缴款同时进行。《发售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同时在网下认购期间缴纳对应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在网下认购阶段,配售对象应使用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资金账户,向基金管理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
  10、认购费用: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五、(三)认购费用”。
  11、回拨机制: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在网下及公众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售回拨机制”。
  12、中止发售情况:中止条款请见“九、中止发售情况”。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常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成立后主要投资于以仓储物流类基础设施项目为最终投资标的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的同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基础设施基金的特有风险及基金投资的其他风险。其中,(1)基础设施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之间的潜在竞争、利益冲突风险;基金发售失败风险;交易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证券市场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基金份额解禁风险;基金份额净值披露频率较低的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相关法律法规调整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等机构尽职履约风险);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易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续期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管控中心、分拣中心的地下部分未转让予项目公司的风险;托盘、可移动叉车等工具未入池可能引发的风险;关于项目公司难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数据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对九州通集团及其关联方依赖度较高的风险;关于项目公司备考报表准确性不足的风险;开工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引发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出售限制的相关风险;基础设施资产保险可能无法充分覆盖基础设施资产可能遭受的所有损失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灭失风险);估值与现金流预测的风险(估值及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关风险;基金可供分配金额预测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购与出售的相关风险;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风险);与交易安排有关的风险(交易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未能完成减资的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交易结构的设计以及条款设置可能存在瑕疵,使得本基金的成立和存续面临法律和税务风险);与医药仓储物流行业相关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行业风险;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及行业竞争的风险;城市规划及产业规划等发生变化的风险;特定行业仓库的风险);(2)本基金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本次基金发售的报价,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告的各项内容,充分考虑本基金相关风险因素,知悉本次发售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审慎参与本次基金的报价和发售,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认购数量和未来持有基金份额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24日证监许可[2024]1902号《关于准予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九州通R,扩位简称为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基金代码为50808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售的询价、网下认购及公众认购。
  2、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亿份。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亿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5%,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的差额(如有)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7,0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0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公众发售份额将根据回拨情况(如有)确定。
  3、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指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资管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5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询价安排”。只有符合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售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售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售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售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汇添富基金公募REITs发行平台(网址:https://reits.99fund.com)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提请投资者注意,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在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拒绝其参与询价及配售。
  4、本次发售将进行面向网下投资者的网下路演及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推介。具体安排请见“一、(五)2、本次发售的路演推介安排”。
  5、网下投资者拟认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单个配售对象最低拟认购份额数量为100万份,拟认购份额数量最小变动单位为10万份,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认购份额数量超过100万份的部分必须是10万份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认购份额数量不得超过7,000万份。
  一、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方式
  本次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战略投资者需根据事先签订的《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进行认购。
  2、对网下投资者进行询价发售,并对所有网下投资者按照同比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对于公众投资者,待网下询价结束后,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以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公开发售。公众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二)发售数量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亿份。
  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亿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5%,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的差额(如有)将根据“六、本次发售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本基金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7,0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
  本基金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0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
  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发售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公众发售份额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如有)。
  (三)定价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本次询价区间为2.666元/份-2.948元/份,并将通过网下询价最终确定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
  (四)限售期安排
  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二、(四)限售期限”。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本次发售重要时间安排
  1、发售时间安排
  ■
  注:
  (1)X日为询价日,T日为募集期首日,L日为募集期结束日;询价日后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发布的《发售公告》及后续公告公示的日期为准;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因特别事项影响本次发售的,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及时公告,修改发售日程;
  (3)若本次认购价格超出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在基金份额募集期首日前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本次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期将相应延迟;
  (4)如因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进行询价或网下认购工作,请及时与财务顾问联系。
  2、本次发售的路演推介安排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于2025年1月13日(T-3自然日前)至2025年2月11日(L日)期间进行本次发售的路演。
  二、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售的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发售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中,参与本基金战略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基础设施基金长期投资价值。
  本基金从如下范围选择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战略配售,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基础设施基金份额网下询价,但依法设立且未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二)配售数量
  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为3亿份,占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5%。其中,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承诺认购数量为13,600万份,占基金份额发售总量34%;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战略投资者承诺认购数量为16,400万份,占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41%。
  ■
  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配售条件
  参加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基金管理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售询价,并承诺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认其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资格及条件,认可本基金的长期投资价值,符合本基金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
  2025年1月20日(预计)公布的《发售公告》将披露最终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5年2月11日(预计)17:00前,战略投资者应向基金管理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基金份额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四)限售期限
  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战略配售的比例为发售总份额的34.00%,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五)核查情况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和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已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发售指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战略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与《发售公告》一并披露。
  (六)认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5年2月11日(预计)17:00前,战略投资者将向基金管理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战略投资者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七)相关承诺
  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本基金法律文件及《战略配售协议》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遵守法律法规和有权监管部门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认购资金来源合法,遵守获配份额限售期要求等。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基金份额的,不得存在承诺基金上市后价格上涨、聘请关联人员任职等直接或间接利益输送行为。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当对是否存在此种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在后续公告中承诺声明。
  三、网下询价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
  1、网下投资者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注册后,可以参与本基金网下询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本基金网下询价。
  2、网下投资者需完成在证券业协会注册,注册应当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因证券投资、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重大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并符合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注册为本基金网下投资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适当性要求: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4)符合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后,可将其所属或直接管理的、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且符合《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规定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资产管理产品注册为配售对象。
  网下投资者应对所注册的配售对象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为其他机构、个人或产品规避监管规定提供通道服务。
  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还应当符合监管规定和其他相关自律组织的要求,遵守相关规定。
  3、本次发售询价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进行,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CA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售。
  4、拟参与本次网下发售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2025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通过汇添富基金公募REITs发行平台(网址:https://reits.99fund.com)在线完成注册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文件。
  5、禁止参加本次询价和网下发售的投资者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售:
  (1)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战略投资者以及其他与定价存在利益冲突的主体;
  (2)原始权益人的关联方,包括:①直接或间接控制原始权益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上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原始权益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原始权益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④持有原始权益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⑤证监会、上交所或原始权益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原始权益人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原始权益人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在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黑名单中的机构;
  (4)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上述第(1)项中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管理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年金基金除外。上述第(1)项中的战略投资者管理的依法设立且未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合理确定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参与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对应的拟认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认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
  7、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发售,但依法设立且未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在询价及配售前履行核查义务,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拒绝接受其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网下投资者参与本基金询价即视为向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
  所有拟参与本次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2025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通过汇添富基金公募REITs发行平台(网址:https://reits.99fund.com)注册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请使用Chrome 浏览器)。如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无法上传,投资者可与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核查资料的其他传送方式。
  1、投资者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方基本信息表》、资产证明文件、《投资者信息登记表》、《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配售对象信息登记表》等;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管产品等均需提供相应的备案、登记证明。
  此外,除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2、系统提交方式
  (1)注册及信息报备
  登录汇添富基金公募REITs发行平台(网址:https://reits.99fund.com),在2025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完成注册及填写信息,提交的操作指引可从网站下载或联系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
  第一步:登录。点击“投资者登录”、“项目名称”或“进入报备”,进入登录页面,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大陆手机号进行登录;
  第二步:在项目列表页面点击“进入报备”或“项目名称”,进入“投资者信息填写”页面,填写投资者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资者协会编码、联系人等信息,点击“保存及下一步”。其中:1)请确认欲参与公募REITs项目的投资者是否在协会注册成功为合格的网下投资者,并开通REITs权限;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在协会注册备案的填写;3)投资者协会编码为5位,如果不确定,可联系备案机构查询确认;
  第三步:选择该投资者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点击“保存及下一步”。若未选择的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询价,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有权将其设定为无效报价。系统列出的是该投资者最新的配售对象列表,如果缺少某配售对象,请联系备案机构查询对应的配售对象是否开通REITs权限,或是否进入黑名单;
  第四步:同意并确认《认购电子承诺函》相关内容。
  (2)询价资料上传
  第五步:按照以下步骤完成“询价资料上传”。根据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类型所需要的资料,进行模板下载后选择用印上传。
  1)所有投资者均须填写《关联方基本信息表》后上传Excel和签章版扫描件,并上传《网下投资者承诺函》及其他基础证照的签章版扫描件。
  2)除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其余配售对象均须填写配售对象的《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后上传Excel和签章版扫描件,并上传资产规模证明文件。
  3)所有投资者均须上传每个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文件的签章版扫描件。其中,对于公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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