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 二、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公司与深圳富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奥康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三、公司应对措施及该冻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富奥康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目前为一审判决阶段,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积极上诉、向原债务人追偿、寻求股东支持等措施,尽力降低诉讼影响。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表示将督促公司积极启动上诉,及时关注诉讼进展,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相关应对措施,具体方案需根据最终生效判决确定。 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均非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结算和收取款项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金额小,不会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富奥康公司案件和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