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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02 |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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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302人,代表股份数57,879,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30%。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数56,874,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73%。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91人,代表股份数1,005,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93人,代表股份数3,19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2%。 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非独立董事孙旭军 表决结果:同意57,281,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94,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492%。 孙旭军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独立董事袁仕理 表决结果:同意57,28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3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98,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44%。 袁仕理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麻云燕、麦琪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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