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5年1月16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因公司及银行相关工作推进安排,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定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取消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5年1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 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