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泰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创业板50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月10日起,本公司新增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泰创业板50ETF(代码:159375)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关于国泰创业板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 提示性公告 国泰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1月10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创业板50ETF国泰,代码:159375。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93元为开盘参考价。 截至2025年1月9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2.42%,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或登录网站www.gtfund.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纳斯达克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本基金已于2024年11月25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新增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自2025年1月10日起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华西证券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 ■ 注: 1、上述表格内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限制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根据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具备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