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1月8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 注1: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注3:吴玉花女士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1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玉花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截至目前,前述股份协议转让尚未完成。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