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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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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四川美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是四川美华与安徽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因合同履行问题,安徽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对公司及四川美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故四川美华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1,097,761.21元。
  三、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1、虽然四川美华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但账户中超过该冻结金额的剩余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且四川美华的其他银行账户现金流充足,不会对四川美华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2、截至2025年1月8日,公司及权属公司共3个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被冻结资金为4,973,383.2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9%,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口径的货币资金38,747.18万元的1.28%;被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联系,并已安排法务人员与原告方、所辖法院进行沟通,依法妥善处理纠纷,争取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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