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7)详见2024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民生银行“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4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70天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不排除本次投资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