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2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4-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A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9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