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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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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2025年1月7日,公司收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委派审计项目合伙人童益恭、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隽、方莉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方莉的工作调整原因,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由童益恭、林隽、方莉变更为童益恭、林隽、白灯满。
  本次变更后,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仍为童益恭,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隽、白灯满。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灯满,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18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灯满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灯满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8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8)。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87,677,926股变更为1,587,585,82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587,677,926元减少为1,587,585,8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楼。
  2、申报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陈小林、苏丽玉。
  4、联系电话:0592-5363856、0592-3200549。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王丹女士、董事谢小彤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董事侯孝亮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监事会主席李翔先生、监事会副主席余牧先生、监事陈光鸿先生、监事陈芬清女士、监事聂鑫森先生、职工监事孙元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逐项审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与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其中,议案2.01《关于2025年度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2.02《关于2025年度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2.01和2.02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到会参与表决;议案2.03《关于2025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03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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