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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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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1.00、议案2.00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邮编:31230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575-8215707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3;
  2、投票简称:春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月21日16:00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网络、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广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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