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3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星期五)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勇强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21人,代表股份数量447,309,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9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434,445,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公司股份12,864,2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727,5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反对2,20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9%;弃权3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282,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3%;反对2,2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弃权3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