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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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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0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天仁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为9人,因原董事荣坤明先生工作调整辞去董事职务,故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拾伍亿元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叁亿元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整);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拾亿元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1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亿元整); 12.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整); 13.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14.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整); 16.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17.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18.向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都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19.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亿元整); 20.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21.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22.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23.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拾亿元整); 24.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25.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以上公司2025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低信用风险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140,000万元(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亿元整),最终公司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5年度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泉州闽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壹亿肆仟贰佰万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肆佰万元整; 5.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8.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9.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1.向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2.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3.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4.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5.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6.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1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8.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9.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20.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2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22.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3.向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4.根据公司2025年度技改安排,泉州闽光拟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壹拾亿元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中长期贷款额度不占用泉州闽光在前述金融机构已分配的综合授信额度。本项目合作金融机构确认后,随之增加该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 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向以上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低信用风险额度)总计人民币717,100万元(人民币柒拾壹亿柒仟壹佰万元整),最终泉州闽光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泉州闽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泉州闽光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泉州闽光财务部经理,办理泉州闽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泉州闽光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5年度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罗源闽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壹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叁亿元整);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陆仟万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亿元整);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6.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8.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9.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10.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1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亿元整); 13.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叁亿柒仟万元整; 14.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亿元整); 1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8.根据公司2025年度技改安排,罗源闽光拟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肆亿元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中长期贷款额度不占用罗源闽光在前述金融机构已分配的综合授信额度。本项目合作金融机构确认后,随之增加该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 19.罗源闽光拟无偿占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授信中的最高伍亿元授信额度,冶金控股承诺对罗源闽光在相关《贷款合同》项下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向以上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022,000万元(人民币壹佰零贰亿贰仟万元整),最终罗源闽光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罗源闽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罗源闽光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罗源闽光财务部经理,办理罗源闽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罗源闽光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5年度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闽光云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贰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拾贰亿元);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亿元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壹拾壹亿元(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整);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9.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10.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拾亿元); 1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1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亿元); 1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贰亿元); 14.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5.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6.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伍亿元); 17.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18.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叁仟贰佰万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亿陆仟万元整); 19.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20.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 21.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22.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含低信用风险额度壹拾叁亿元整); 23.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向以上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低信用风险额度)总计人民币2,358,200万元(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亿捌仟贰佰万元整),最终闽光云商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闽光云商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闽光云商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财务总监,办理闽光云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闽光云商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闽光云商的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闽光云商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设定担保额度,有利于解决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和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在2025年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分别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故将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列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持有三钢集团94.4906%的股权。本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均同受冶金控股控制,故将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列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长何天仁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谢小彤先生在冶金控股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董事洪荣勇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黄标彩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刘梅萱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委员;上述5人均为关联董事。 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何天仁先生、谢小彤先生、洪荣勇先生、黄标彩先生、刘梅萱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3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董事荣坤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已于2024年12月20日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0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加强双方联系和战略合作,厦门国贸向本公司推荐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周泳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下午15时,召开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0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上述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提案8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其他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16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1月19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0”,投票简称为“三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董事荣坤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已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荣坤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因此,公司董事会需增补1名非独立董事。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国贸)提交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函》。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厦门国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为加强双方联系和战略合作,厦门国贸向本公司推荐周泳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提名周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周泳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本次董事增补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附:周泳先生简历 周泳,男,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泳先生曾任厦门国贸大宗商品贸易板块金属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贸供应链事业部钢铁中心福建区总经理、供应链事业部钢铁中心副总经理;厦门国贸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启润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国贸冶金煤焦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会长。 周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0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生产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的需要,盘活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票据资产,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闽光云商2025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 一、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闽光云商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托收回款将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金融机构。闽光云商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合适的金融机构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对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管理层根据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的合作金融机构。 3.业务期限。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闽光云商与金融机构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在任一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管理层根据闽光云商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闽光云商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闽光云商管理层根据闽光云商的经营需要确定和办理相关手续。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闽光云商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闽光云商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为了有效地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闽光云商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闽光云商拟与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 1.减少票据的管理成本。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闽光云商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闽光云商可以利用票据池业务将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提高票据的管理水平。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闽光云商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闽光云商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时,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闽光云商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闽光云商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闽光云商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消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闽光云商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可能要求闽光云商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闽光云商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闽光云商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闽光云商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闽光云商的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闽光云商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闽光云商的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的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控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闽光云商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0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三钢闽光)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核定2025年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 上述担保额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设置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状况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持有闽光云商99.1687%股权,公司对其提供同股比担保,系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闽光云商其它股东虽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但公司对闽光云商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因此本次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6日 住所: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杞榕 注册资本:34229.759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通用零部件的加工与制造;液氧、液氮、液氩批发(带有储存设施);再生物资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铸铁和钢坯销售;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餐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金属矿批发;货物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会务服务;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1日 住所: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1区 法定代表人:高国顺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炼焦;石灰和石膏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08日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法定代表人:郭凌欢 注册资本:310,357.271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寄卖服务;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钢压延加工;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装卸搬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1687%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公司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和罗源闽光,及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 公司目前尚未就前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并确保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 前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设定担保额度,有利于解决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度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05,498.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8%,占总资产的6.34%。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 82,311.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占总资产的1.7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0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继续提高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闽光)、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云商)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在2025年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分别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收益情况 1.2024年1月1日至今,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收益情况 ■ 二、本次投资理财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闽光、罗源闽光、控股子公司闽光云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范围和期限 投资范围: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和国债逆回购等。不得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年。 (五)投资理财的要求 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投资理财以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者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具体操作。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2.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及子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控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操作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0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2025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关联董事任职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556,167万元。截止2024年11月30日,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40,530.94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长何天仁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谢小彤先生在冶金控股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董事洪荣勇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黄标彩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刘梅萱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党委委员;上述5人均为关联董事。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原董事荣坤明先生已经辞职,本次董事会参会董事为8人,在上述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3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关联股东三钢集团、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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