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回购股份中886股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还原两名激励对象在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误操作行权前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实际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该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6日、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2,013,762股的0.0316%,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5.90元/股,最低价为15.22元/股,均价约为15.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5,356.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