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0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11: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0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补选董事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何振亚先生、王新生先生,独立董事张雪梅女士辞职,导致本公司董事会的人数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晓亮先生、杨志雄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秀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张秀春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董事会同意黄晓亮先生、杨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秀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秀春女士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吴永利先生辞职,导致本公司监事会的人数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1月2日,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孟怡女士(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晓亮,男,1980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电信、新时代证券、中信证券、英大证券,2015年至2020年先后任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担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担任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志雄,男,1980年出生,中山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学士。2005年至2011年任广州世品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肇庆市凯德商用置业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万达商管广州区域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广州市中大门时尚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秀春,女,197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至2004年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2004年至2010年任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0年至2019年任北京琨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2019年至今北京宏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孟怡,女,1978年出生,兰州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8年至2013年任广州德谱皮具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广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区域人力经理,2015年至2023年任广州方圆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2023年至今自主创业。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雪梅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何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动力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审议《关于选举黄晓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审议《关于选举杨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审议《关于选举张秀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审议《关于选举孟怡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 至2025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动力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动力源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5年1月16日、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编:100070 5、联系人:胡雨婷 6、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电子邮箱:huyuting@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