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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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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告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5-002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核算,2024年度,公司生产茅台酒基酒约5.63万吨,系列酒基酒约4.81万吨;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1,738亿元(其中茅台酒营业收入约1,458亿元,系列酒营业收入约246亿元),同比增长约15.44%;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57亿元,同比增长约14.67%。
  二、说明事项
  (一)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公告编号:临2025-00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771.9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9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0%,购买的最高价为1,507.41元/股、最低价为1,480.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19,2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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