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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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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已在监事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全体监事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2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
  至2025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玲玲、李花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已在董事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当公司发生权益分派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及/或购买数量做相应地调整;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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