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4-029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宏远”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智能”、“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约60%股份(以下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博创智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议案》。交易相关方于2025年1月2日签订了《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最终收购股权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等交易方案,尚需在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3、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可能存在交易方案调整或者交易方案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约6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此外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故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康建、吴尚清夫妇控制或指定的主体。具体交易对方待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签署对手方为朱康建、吴尚清夫妇,及其控制的广州伟康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青城特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海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得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相关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朱康建 朱康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6196501******,住所:广州市增城区******。 (二)吴尚清 吴尚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30202197409******,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三)广州伟康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四)共青城特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共青城海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六)共青城得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上述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待审计与评估结果出具后予以披露。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2025年1月2日,公司与博创智能、转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了《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主要签订主体如下: 甲方:广州伟康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青城特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海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得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朱康建、吴尚清 (二)主要内容 1、主要交易方案 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含或拟受让)的目标公司约60%股份并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标的股份最终比例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确定。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乙方聘请的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就目标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甲方及乙方协商一致确定,并以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记载为准。 2、标的股份转让诚意金支付安排 在乙方完成信息披露及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就甲方依据本协议产生的返还股份转让诚意金的责任,甲方(或其关联方)向乙方提供如下任一方式的担保: (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0%股份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在诚意金支付后2个月内(但不晚于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前),朱康建、吴尚清夫妇及其控制的企业应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质押比例提升至51%作为支付诚意金的进一步担保措施。 (2)甲方(含其关联方)将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支付的诚意金等额的人民币存款单(以下简称“存单”)质押给乙方并将质押出质登记证书交付给乙方; (3)提供乙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以乙方为受益人且保函金额不低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支付的诚意金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给乙方。 自前述事项办理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诚意金,诚意金金额为1.3亿元;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该诚意金转为股份转让款。 3、过渡期损益 目标公司自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内,产生的收益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照股份比例享有。若亏损则由甲方、丁方或其控制的企业按照目标公司亏损额乘以乙方受让的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补足。 4、排他期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为本次交易的排他期。 在排他期内,甲方、丁方应保证就目标公司股份交易仅与乙方进行独家谈判,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第三方进行任何有关目标公司股份的交易磋商、谈判,达成任何交易意向、协议或安排。 排他期届满时,如任何一方均未发出终止谈判的书面通知的,则排他期将自动延续,直至收到一方终止谈判的书面通知为止。 5、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支付诚意金后,在以下任一事项发生的孰早日,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协议,甲方及丁方应在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诚意金退回乙方指定账户: (1)因尽职调查、审计或资产评估结果未能满足乙方收购要求; (2)各方自本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 (3)乙方股东大会未能批准或通过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4)各方经协商书面同意终止本意向协议的; (5)本次交易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监管(包括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等原因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发生以上情形后,如甲方及丁方未能在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诚意金退回乙方指定账户,则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乙方支付的诚意金为基数,自乙方支付之日按照乙方支付之日所属月份1年期LPR计算至实际退回之日)。 本条所述诚意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滞纳金及损失补偿金的返还和支付,由甲方及丁方承担连带支付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注塑成型装备,智能注塑成型装备是加工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工作母机,属于“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4智能加工装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是未来国家重点支持发展方向。标的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行业排名位居前列,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多款产品先后列入国家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还是塑料机械行业入选工信部首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公司目前以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为主营业务,同时经营再生铅等业务。本次交易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公司将从传统房地产业务向高端装备制造领域转型,有利于上市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尚需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各方最终能否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可能存在交易方案调整或者交易方案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4-028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日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高香林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明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