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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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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5-0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沧珩”)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厦门沧珩49%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公司”、“本公司”)本次为厦门沧珩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4亿元人民币。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以下担保事项:
  厦门沧珩为公司与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5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持股比例为49%:51%。厦门沧珩主要负责开发厦门市“云禧”项目。
  2022年1月18日,厦门沧珩用“云禧”项目以土地抵押的形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提取20亿元的房地产联合开发贷款,其中:农行8亿元,中行7亿元,交行5亿元,期限3年。截止2024年11月30日,剩余开发贷借款余额为8.9949亿元,其中:农行3.6702亿元,中行3.1450亿元,交行2.1797亿元,贷款到期日为2025年1月13日。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厦门沧珩拟向原贷款银行农行、中行、交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金额为6亿元,其中农行2.4亿元、中行2.1亿元、交行1.5亿元;展期期限为不超过2.5年;担保方式为以“云禧”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现房作为抵押物,公司与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相应股权比例49%: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94亿元。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参股公司(含其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 39.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16.6亿元。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参股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在调剂发生时必须同时满足: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以2023 年末作为计算基准日)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且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厦门沧珩资产负债率为54.20%。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担保对象中进行调剂。将参股公司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94亿元调剂至厦门沧珩。调剂后,公司为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6.5亿元调整为3.56亿元。本次公司向厦门沧珩提供担保无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厦门沧珩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孚大道2999号172室;法定代表人:薛帅;主要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4年9月30日,厦门沧珩资产总额4,760,051,897.31元,负债总额2,579,834,945.52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79,834,945.52元,净资产为2,180,216,951.79元。2024年1-9月,厦门沧珩的营业收入为836,596,486.83元,净利润为-180,903,623.4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1月18日,厦门沧珩用“云禧”项目以土地抵押的形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提取20亿元的房地产联合开发贷款,其中:农行8亿元,中行7亿元,交行5亿元,期限3年。截止2024年11月30日,剩余开发贷借款余额为8.9949亿元,其中:农行3.6702亿元,中行3.1450亿元,交行2.1797亿元,贷款到期日为2025年1月13日。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厦门沧珩拟向原贷款银行农行、中行、交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金额为6亿元,其中农行2.4亿元、中行2.1亿元、交行1.5亿元;展期期限为不超过2.5年;担保方式为以“云禧”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现房作为抵押物,公司与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相应股权比例49%: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94亿元。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341,511.5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77%。
  其中:
  (一)公司对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152,88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09%。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188,630.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8%。
  (三)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沧珩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5-00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各方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在项目开发后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向各方股东临时调拨盈余资金,为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盈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 近期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3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8,516.455293万元;5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52,820.00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71,336.455293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的财务资助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近期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71,336.455293万元,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3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8,516.455293万元;6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52,820.00万元。具体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
  被资助对象均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3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8,516.455293万元。
  ■
  (二)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资金充裕,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房地产业务,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调回资金仅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如项目公司后续经营需要,各方股东将及时将资金重新调拨至项目公司。5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家)调拨盈余资金合计52,820.00万元。
  ■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财务资助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1.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晔
  成立日期:2021-11-02
  注册资本:18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1号楼3单元2层205
  股东情况:
  ■
  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116,881,290.15元,负债总额3,315,010,331.61元,净资产1,801,870,958.54元,资产负债率为64.79%。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2,459,171.49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3,357.60万元,本次资助为此项资助到期前继续展期2.5年。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超
  成立日期:2017-08-23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338号创客广场C-01-0090
  股东情况:
  ■
  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63,859,916.12元,负债总额571,658,445.97元,净资产192,201,470.15元,资产负债率为74.84%。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38,551,091.53元,净利润2,091,914.73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5,585.00万元。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苏州首龙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晨佳
  成立日期:2017-03-20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777号胥江商业中心
  股东情况:
  ■
  苏州首龙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首龙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23,295,184.60元,负债总额1,450,658,432.20元,净资产972,636,752.40元,资产负债率为59.86%。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77,162,110.77元,净利润-8,039,027.39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苏州首龙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4.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捷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13日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8号楼四层410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25,119,848,970.53元,负债总额18,561,902,647.85元,净资产6,557,946,322.68元,资产负债率为73.89%。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524,785,299.29元,净利润-712,425,039.85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1,51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怡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209,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南路139号院1号楼-2至8层101内6层13号
  股东情况:
  ■
  5.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熙嵬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卫强校甲40号北京马连道顺天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北楼205室
  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853,952,573.94元,负债总额26,122,732,076.93元,净资产3,731,220,497.01元,资产负债率为87.5%。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61,381,946.90元,净利润2,805,757,704.80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1,8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怡璟置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见前述。
  6.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0,588,158,183.17元,负债总额53,648,117,223.77元,净资产36,940,040,959.40元,资产负债率为59.22%。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11,769,759,289.75元,净利润1,742,672,978.21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1,0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富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266号首开花溪龙苑东区18号楼1-2层
  股东情况:
  ■
  7.成都金地尚怡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成都金地尚怡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21,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7栋1层108号
  成都金地尚怡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金地尚怡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0,201,774.46元,负债总额20,000,000.00元,净资产180,201,774.46元,资产负债率为9.99%。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575,784.33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0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成都首开宜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剑峰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48,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龙井路6号2层附8号
  股东情况:
  ■
  8.北京金地鸿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金地鸿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46,60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9号楼6层606室
  北京金地鸿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金地鸿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50,389,317.41元,负债总额450,000,000.00元,净资产200,389,317.41元,资产负债率为69.19%。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3,012,457.56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4,493.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金开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君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春路1号一层151室
  股东情况:
  ■
  9.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0,588,158,183.17元,负债总额53,648,117,223.77元,净资产36,940,040,959.40元,资产负债率为59.22%。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11,769,759,289.75元,净利润1,742,672,978.21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顺恒远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辉
  成立日期:2023年8月8日
  注册资本:228,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林河南大街9号院9号楼5层599室
  股东情况: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本次向3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各方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
  (二)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公司5家控股项目公司向各方股东(共5家)调拨盈余资金,各方股东均按出资比例获得同等条件的资金调拨。
  ■
  在上述第7项和第10项中,西安金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对于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对联合营项目公司,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才会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若后续发现股东方不具备归还款项能力等情况,将根据协商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排除法律手段)促使其尽快归还借款,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公司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4-069),自2024年9月14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再发生其他逾期财务资助。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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