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集贤街89号6幢18楼哈佛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750,000】股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YAOLONG TAN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占一宇出席会议,财务总监纪丽丽、副总经理谭玉香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龙斌 周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