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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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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0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为满足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鞍山公司提供融资担保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续签最高额度保证合同,按照持股比例为鞍山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勋 注册地点: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18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矿渣粉制造、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矿渣、钢渣、粉煤灰等原材料和混凝土经销;水泥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鞍山公司5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鞍山公司资产总额为45,970.68万元,负债总额为19,486.57万元,净资产为26,484.11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8,545.9万元,利润总额为-8,167.59万元,净利润为-6,078.88万元。(已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鞍山公司资产总额为45,717.99万元,负债总额为20,542.52万元,净资产为25,175.47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9,238.49万元,利润总额为-1,744.84万元,净利润为-1,308.63万元。(未经审计) 鞍山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保证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次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担保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单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债务形成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鞍山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鞍山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9,080.2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01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转股价格:13.11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4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1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1月4日)止。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冀东转债”的转股价自2021年6月2日起由初始转股价15.78元/股调整为15.28元/股。 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65,988,043股于2021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冀东转债”的转股价自2021年12月16日起由15.28元/股调整为14.21元/股。 公司向13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8,571,428股于2022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冀东转债”的转股价自2022年1月14日起由14.21元/股调整为14.01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冀东转债”的转股价自2022年5月27日起由14.01元/股调整为13.26元/股。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冀东转债”的转股价自2023年5月31日起由13.26元/股调整为13.11元/股。 二、冀东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冀东转债因转股累计减少1,043,566,100元(10,435,661张),累计转股数量为66,132,626股。 2024年第四季度,冀东转债因转股减少2,000元(20张),转股数量为152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冀东转债余额为1,776,433,900元(17,764,339张)。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10-59512082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冀东水泥”股本结构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冀东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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