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然方先生、独立董事蒋炜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游爱国先生主持,会议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存托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6,000万美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保证金最高额度,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的决策,公司同意将参股公司墨库新材料3.5%股权以人民币9,100万元的价格出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游志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贤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存托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6,000万美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的决策,公司同意将参股公司墨库新材料3.5%股权以人民币9,100万元的价格出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游志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游志新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不再担任董监高职务。提名邵新征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监事离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保证自有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2、投资品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存托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3、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存托凭证等产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2、投资金额: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等目的。
  1、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2、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间及金额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4、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二、履行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获得了监事会的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3、当外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财务部应立即报告财务总监;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财务总监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者董事会。
  4、审计部负责对操作风险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1)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3)财务人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
  (4)公司外汇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进行;
  (5)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5、外汇市场出现价格向公司持仓不利方向变动时,财务人员应及时预警,资金部应根据外汇市场变化情况及对后市分析预测情况,及时决策是否进入平仓止损程序,以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树脂粉等。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库存带来的跌值损失,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时市场货源紧张无法快速建库的机会损失。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开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期货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公司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并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期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因此公司认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六、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纳尔股份”、“公司”、“转让方”)拟与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或“受让方1”)、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基金”或“受让方2”)、红土龙城创新(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龙城”或“受让方3”)(其中“受让方1”、“受让方2”、“受让方3”合称“受让方”)、深圳市墨库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库新材料”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墨库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将参股公司墨库新材料3.5%股权以人民币9,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受让方。
  2、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1
  企业名称: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李守宇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722630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主要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2
  企业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12层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赵亮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4806023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主要股东: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3)受让方3
  企业名称:红土龙城创新(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街道南联社区怡丰路16号远洋广场13栋1909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Y11UX9B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龙兴创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上井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
  2、各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受让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墨库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9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高新科技园和景工业区C栋厂房101
  法定代表人:王首斌
  注册资本: 人民币3,9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打印机墨水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数码打印机配件及其耗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图文技术的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打印机墨水的生产;货物运输。
  相关股权控制关系图:
  ■
  标的资产权属情况:本次出售的墨库新材料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2、财务状况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人民币元)
  ■
  3、公司不存在为墨库新材料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况,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墨库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深圳市墨库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公司”)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尔股份”或“转让方”)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或“甲方1”)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基金”或“甲方2”)
  红土龙城创新(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龙城”或“甲方3”)
  以上甲方1、甲方2、甲方3合称“受让”方或“投资方”。
  2、股权转让
  受让方按照公司26亿元的估值,合计出资9,100万元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公司136.5万元注册资本(占比3.5%),具体如下:
  ■
  转让方应自行承担上述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该等税费依法由受让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受让方有权在缴税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相关转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3、协议其他主要内容
  “2.3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
  各方同意,投资方在本合同项下支付投资价款的义务以以下全部条件得到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进行豁免为前提:
  2.3.1 转让方向投资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样式见附件一);
  2.3.2 转让方向投资方提供了其内部有权机构批准本次投资的决议文件;
  2.3.3 根据本合同转让的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已以货币出资方式足额缴纳,并已向投资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3.4 本次投资的交易文件已经适当方式签署;
  2.3.5 本次投资已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如需),且公司向投资方提供了加盖公司公章的备案回执或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2.3.6 共同承诺方在本合同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中为各自作出的声明、保证和陈述截至交割日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且上述主体已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责任、承诺或约定,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2.3.7 目标公司充分、完整地向投资方披露了集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盈利状况及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信息;向投资方提供的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虚假,也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3.8 集团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投资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质押、冻结及其他情形;特别地,投资方已获悉目标公司之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墨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进行质押事宜。
  2.3.9 截至交割日,集团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事件;
  2.3.10 截至交割日,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的、由任何机构或个人提起的针对本合同任何一方的、试图限制本次交易或对本次交易的条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求;不存在可能限制、禁止或取消本合同所述交易的法律、法院或政府机构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2.3.11 截至交割日,除投资方已知悉的事项外,目标公司股东会没有做出过任何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的决议,也没有通过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
  2.3.12 目标公司及转让方已向投资方出具本合同第2.3条所述各项前提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的书面确认函(样式见附件二)。
  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是否已得到满足应以投资方单方认可或判断为准。就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如投资方予以豁免某项条件,除非经投资方另行书面同意,转让方及共同承诺方仍有义务在投资方支付转让价款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促使该等条件成就。
  2.4 投资价款的缴付
  2.4.1 投资方应当尽最大努力,在本合同生效,且满足如下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即:
  (1)转让方内部有权机构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文件;
  (2)第2.3.1条约定的《付款通知书》;
  (3)经各方签署的本次投资的交易文件;
  (4)第2.3.12条约定的书面确认函。
  2.4.2 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37522592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
  2.5 目标公司同意,投资方中任意一方按照本合同前述的约定付款后,该投资方即有权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享有如股东知情权等依照法律法规、交易文件和目标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所有股东权利。
  2.6 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以及交割日前后公司产生的所有利润,由投资方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7 本次投资前提条件未满足的后果
  2.7.1 各方同意,若在投资方支付投资价款前,第2.3条约定的关于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未得到全部满足,投资方有权:
  (1) 拒绝支付投资价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
  (2) 如本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目标公司及转让方仍未按照第2.4.1条约定提供关于本次投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的全部证明文件,则投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7.2 如投资方在交割日后发现第2.3条约定的关于本次投资前提条件并未得到满足,则投资方有权:
  (1) 要求解除本合同。
  2.7.3 为免疑义,各方认可,投资方在第2.4.1条下确认先决条件满足及支付投资价款的行为系投资方积极履行协议的表现,不可用来反证或推定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本次投资前提条件实际已得到全部满足或者被投资方豁免。
  ……”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出售墨库新材料的部分股权,主要是为了纳尔股份的聚焦主业,为纳尔股份及其股东实现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根据纳尔股份集中资源发展“双新”板块一即“新材料、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战略,优化纳尔股份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纳尔股份将利用本次出售股权所获得的资金加大对主业的资源投入,抓住机遇做深做强纳尔主业。另一方面,墨库新材料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优化公司股东结构,为未来发展及资本证券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部分股权出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3)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1月1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6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邮编:201314,传真:021-3127525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314
  联系人:戚燕
  联系电话:021-31272888
  联系传真:021-31275255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5”,投票简称为“纳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_________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加盖单位印章):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离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离职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游志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游志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游志新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不再担任董监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志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 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鉴于游志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故游志新先生离职后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直至公司选出新的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游志新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邵新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该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邵新征先生简历
  邵新征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4月至今,现任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邵新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