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创想园3号楼1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大涛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会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筹资成本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境外公开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前制定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6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2、《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1、2、3、4、5、6、7、8、1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2、3、4、7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黄文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