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进一步明确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财政部网站12月30日消息,为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提出,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通知》强调,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通知》明确,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有关保障工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