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267,001股,上述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蓉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凯、柴世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0.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29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80元/股,最低价为20.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