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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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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7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7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
  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本次将被司法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司法拍卖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二十三】,青岛中院将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刑初148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
  本案侦查机关对涉案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案件移送审判后本院采取了继续查封、冻结措施。现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登记所有人郑素贞女士所持上市公司文峰股份(股票代码:601010)的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述股份目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司法拍卖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7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景置业”)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崇川一税通[2024]112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纳税主体: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0699326345L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三十二条。
  通知主要内容:文景置业“文峰城市广场项目”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26,202.51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5,519.41万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6,241.67万元;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3,845.26万元;应补(退)土地增值税:2,396.42万元。
  根据通知内容,文景置业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宜。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前,文景置业“文峰城市广场项目”应缴土地增值税账面计提数为9,709.21万元;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后,文景置业“文峰城市广场项目”实际应缴土地增值税为6,241.67万元,两者差额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3,467.54万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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