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要,优化资产结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保理”)开展有追索权正向保理业务,即公司将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诚通保理,诚通保理向公司支付保理款项。 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保理业务适用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2023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事项的议案》中“融资审批权”的授权,已经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0日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18层1840-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LRR3K 法定代表人:张英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北京诚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4.67%;诚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33.33%;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12% 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主体: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机构: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4、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5、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6、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7、业务品种:有追索权正向保理业务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加快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